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

項目

單位

編列基準

定義

支用說明

膳宿費

 人日

一、辦理半日者:膳費上限140

二、辦理1日(含)以上者:

(一)參加對象為政府機關學校人員者,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250元或275元;每日住宿費上限為1,400元或1,600

(二)參加對象主要為政府機關學校以外之人士者,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500元;每日住宿費上限為1,400

(三)辦理國際性會議、研討會(不包括講習、訓練及研習會),每人每日膳費上限為1,100元;每日住宿費上限為2,000元,外賓每日住宿費上限為4,000

 

 凡辦理各類會議、講習訓練與研討(習)會所需之膳宿費屬之。

一、各類會議、講習訓練與研討(習)會之辦理場地及經費編列應依「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各類會議、講習訓練與研討(習)會相關管理措施及改進方案」規定辦理,其中膳費內應含三餐及茶點等,不得額外編列茶水飲料等費用。

二、有關膳宿費規定,應本撙節原則辦理,並得視實際需要依各基準核算之總額範圍內互相調整支應。

三、各單位如於本項膳宿費以外再發給外賓其他酬勞者,其支付費用總額仍應不得超出行政院所訂「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、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」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