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葉大學校內差旅費標準(100.5.20新修訂)

等級 (職等)

校長、副校長 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、院、處、室、館、中心、系等單位主管 講師、助教、各單位一級主管以下之職員 技工、工友
國內交通費

搭乘飛機及高鐵時,校長、副校長得搭乘商務艙(車廂)或相同之座(艙)位,其餘人員搭乘經濟(標準)座(艙、)位,並應檢具核實報支。

   其餘交通工具,按實報支。 
每日住宿費 核 實 報 支  

1,600元

1,400元

1,200元

應檢據核實報支,未能檢據者,按二分之一報支。
每日膳雜費 核 實 報 支   550元 500元 450元
備註
  • 奉派短程出差標準以單程五公里以上,三十公里以內者依照實際情形報支膳雜費,大村鄉、員林鎮內出差不得報支出差費。
  • 如因業務需要駕駛自用車者,新竹以南、嘉義以北依往返路程公里數每公里補助五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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